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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7-04-05 信息来源:中国电子材料行业协会 作者: 浏览次数:989
关于推荐评选第十九届中国专利奖的通知
【摘要】国家知识产权局近日发布了“关于评选第十九届中国专利奖的通知”(国知发管函字〔2017〕45号),为深入实施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和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推进知识产权强国建设,强化对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的工作导向,国家知识产权局和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决定开展第十九届中国专利奖评选工作,鼓励和表彰为技术(设计)创新及经济社会发展做出突出贡献的专利权人和发明人(设计人)。

各会员单位:

国家知识产权局近日发布了“关于评选第十九届中国专利奖的通知”(国知发管函字〔201745号),为深入实施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和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推进知识产权强国建设,强化对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的工作导向,国家知识产权局和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决定开展第十九届中国专利奖评选工作,鼓励和表彰为技术(设计)创新及经济社会发展做出突出贡献的专利权人和发明人(设计人)。

我协会将作为推荐单位,择优向中国专利奖评审办公室推荐参评项目。请有意参评的企业将参评项目材料按要求报送协会秘书处,我们初审、公示后进行推荐。

一、       奖项设置

中国专利奖设中国专利金奖及中国专利优秀奖、中国外观设计金奖及中国外观设计优秀奖。

中国专利金奖及中国专利优秀奖从发明专利和实用新型专利中评选产生,中国专利金奖项目不超过20项。中国外观设计金奖及中国外观设计优秀奖从外观设计专利中评选产生,中国外观设计金奖项目不超过5项。

 

二、       参评条件

凡是已获得国家知识产权局授权的专利,并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的,可以参加中国专利奖评选:

1.20161231日前(含1231日,以授权公告日为准)被授予发明、实用新型或外观设计专利权(不含国防专利、保密专利);

2.专利权有效,无权属纠纷;

3.全体专利权人均同意参评;

4.未获得过中国专利奖;

5.一项专利作为一个项目参评;

 

三、报送材料及要求 
(一)材料及形式 
1.项目资料1份(电子版,包含:中国专利奖申报书,附件如图片、照片、获奖证书、项目应用证明等材料扫描件)。

2. 其他有必要报送的专利产品实物或模型。

(二)时间要求 
材料受理截止日期:201752日。凡材料不符合要求或逾期推荐的项目均不予受理。

(三)名额分配

每家参评企业限报一项。

联系人:徐东华 鲁瑾

  址:北京市朝阳区胜古中路2号院5号楼金基业大厦711/716 

  话:010-64498802  64476901

  机:13466786757 13701211131

  真:010-64455623

Email:xdh@c-e-m.com cem@c-e-m.com



中国专利奖评奖办法

中国专利奖申报书(发明、实用新型)

中国专利奖申报书(外观设计)